环球创业频道导航栏_fororder_WechatIMG203

    滚动   |   环球快讯   |   环球专访   |   政策解读   |   会员页面   

线上线下融合将成为教培模式新标配—毕马威首次深度解读财税机遇与挑战

2020-05-20 14:21:33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责编:冯实

  国际在线消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的发生加速了教育行业的OMO(Online-Merge-Offline)转型,部分教育公司已宣布将OMO模式列为公司的主要战略。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副秘书长苏霜提到,大部分企业谋求线上教学业务的开展。在这个过程中,企业除了需要了解政策监管方面的不同要求之外,还要了解产品和服务线上化可能需要的投入与支出以及线上化在收入确认方式方面引起的财税变化。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携手毕马威首次发布报告《教育连锁企业OMO模式的挑战和机遇》,聚焦教育连锁企业的OMO转型挑战并为企业转型提供具体的财税指导。  

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模式摸索前行

  OMO模式即线上与线下融合模式,是继O2O(Online To Offline)模式之后,科技发展带来的线上线下快速融合,市场效率大幅提升的商业模式。教育领域的OMO模式是一种多场景融合,依靠科技进行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优势互补、各取所长的教学模式。

  该报告引用了松鼠Ai 1对1等连锁企业的转型升级案例既深入描述其商业模式的变化又据此分析带来的财务方面的变化。北大青鸟研究院院长肖睿认为,OMO模式最大的优势是服务体验、服务效率。教育领域不同于新零售领域,不能为了OMO而OMO,需要精心挑选环节、设计场景。尽管在教培行业,线上线下相结合的OMO模式已经成为了发展共识但行业对这种模式还存在不同的理解。“OMO这个概念本身一直都是随着行业业态、技术、场景及需求的动态变化而不断清晰和得以逐渐界定” 立思辰大语文副总裁金鑫补充道。  

新教育场景模式下的财税挑战与机遇

  报告指出,OMO模式的形态是线上教学服务与线下教学服务的有机结合。针对这一现状,毕马威中国税务业务发展主管合伙人李一源详细阐述了“线下连锁教培机构重点关注的财税问题”与转型“OMO模式”后企业所面临的财税挑战和机遇。

  李一源认为,线下连锁教培机构需要同时兼顾其商业模式的合理性、法律合规性、税务效益与合规。从收入端来看,赠课、试听课等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问题、积分兑换的税务处理、预收学费的收入确认等问题需要重点关注;从支出端来看,企业需要处理教师课酬的支付安排、个人所得税扣缴、外籍教师远程教学相关的税务处理等问题。

  报告同时指出,在企业转型“OMO"模式后,企业既面临财税挑战又面临降本增效的新机遇。由于线下培训和线上培训的监管规定和资质要求不同,转型时企业需审视监管要求变化所带来的挑战。例如,培训机构备案、培训内容备案(学科类)、培训人员备案(学科类)等。随着技术投入的增加,"OMO"模式转型将为企业带来科技类的财税优惠机会。线下连锁教培机构需在教务教学系统、学员管理系统、监课系统等方面新增技术开发和软件相关投入并善用科技类财税优惠政策。企业需要思考其线上化采取的不同技术投入方式,如何与现有的核心业务更好地结合。李一源认为,企业如果能够通过高新资质的申请和管理打破监管机构对教育行业的传统理解则更能突出科技赋能教育的定位,而这也将涉及加强和落实知识产权的申请和管理,包括教务教学系统、学员管理系统、监课系统等的知识产权归属,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定义,研发费用归集等一系列财税问题。

  另外,不能忽视的是,线下连锁教培机构转型OMO模式可能会增加互联网手段的推广方式从而为企业所得税费用扣除带来不确定性。线下连锁教培机构的收入端和成本端构成可能将发生变化,需重新评估企业的财税指标,尽早做出调整和优化。加盟模式的线下连锁教培机构可能面临分成结算方式的调整并可能产生新的实操财税痛点,企业需要通过架构优化和价值链规划来提升整体税务效率。(文/韩子洁)

分享到: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