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力施工人员在江苏南通华能通州湾电厂配套500千伏送出工程铁塔上进行高空作业。
许丛军摄(人民视觉)
中国的“双碳”进程,迎来更加明晰的考核指标。不久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将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列为1项评价考核控制指标。6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印发《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为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进一步明确了核算细则。
“目前,我国非化石能源消费中95%为电力,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工作面临核算规则不统一、核算对象覆盖面不足、不同政策机制相互衔接有待加强等问题。”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指南》凝聚各方共识,统一明确了省市两级和电力用户的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方法,用于指导各层级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工作,支撑电力消费间接碳排放核算,促进电能量交易、绿证交易、碳排放核算等不同政策机制有效衔接,更好推动碳排放双控制度实施。
据介绍,《指南》作为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基础性制度,基于统筹衔接、稳妥有序、科学合理等基本原则,对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的认定方式和核算方法作出了具体规定。
一方面,《指南》分类认定每千瓦时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的归属,明确了3种认定方式:一是物理认定,包括非化石能源电力自发自用电量、绿电直连等新业态新模式的自用电量、非化石能源发电项目生产耗用电量等方式;二是交易认定,包括非化石能源电力参与电能量交易、绿证交易等方式;三是分摊认定,主要针对未参与物理认定和交易认定的非化石能源电量,为确保核算的完整性,纳入省间分摊和省内分摊。
另一方面,《指南》分层明确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量的核算方法,明确了省级、地市和电力用户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量的具体核算方法,既考虑了不同层面数据口径的衔接统一,又避免重复核算。在同一层面核算中,每千瓦时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量,只采用一种认定方式、只认定给了一个主体,确保核算方法的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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