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21日联合发布《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从增加融资供给、降低综合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提高支持精准性、落实监管政策等8个方面,提出23项工作措施,进一步改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融资状况。
若干措施明确,做深做实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向外贸、民营、科技、消费等重点领域倾斜对接帮扶资源。加大首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法人类贷款、民营类贷款投放等。
降低综合融资成本方面,若干措施明确,指导银行加强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合理确定小微企业贷款利率。降低贷款附加费用,指导银行清理违规收费。提高融资效率方面,若干措施提出,稳妥发展线上贷款,指导银行利用科技手段改进授信审批和风险管理模型。提高线下贷款办理效率,优化审批流程。
为提高支持精准性,若干措施要求加强对重点领域企业的金融支持,对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组织开展“一月一链”中小企业融资促进全国行活动。加大对外贸新业态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等。
若干措施明确,定期对银行服务小微企业开展监管评价、评估。抓实尽职免责工作,督促银行细化尽职标准和免责情形。为强化风险管理,若干措施提出,修订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分类办法,制定差异化标准,简化分类方法。引导银行向小微企业贷款倾斜核销空间和资源。以试点方式适当提高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经营用途的信用贷款清单式核销上限。
完善政策保障方面,若干措施提出,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高质量发展,加大对小微企业融资增信支持,落实相关财税支持政策,深化信用信息共享等。若干措施要求,各部门按照工作分工,抓紧制定出台政策细则,发挥监管、货币、财政、产业等政策合力,协同解决好小微企业融资难题。(记者 李延霞、张千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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