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香港数码港。香港《文汇报》供图
获得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授牌、与上海临港集团签署产业加速计划、举行2023全球数商大会香港分会场活动……近段时间以来,香港数码港人头攒动,场面热络,各类活动轮番登场,各项业务持续推进。
作为香港的“初创摇篮”,2003年启用的数码港刚刚度过20岁“生日”。20年来,在香港特区政府支持下,数码港积极建设科创生态圈,着力培育创新人才、扶植初创企业,聚焦金融科技、智慧生活及智慧城市、数码娱乐三大科技应用领域,为香港科创发展注入新动力。
近五年企业数翻番
“数码港科技人才和企业家荟萃,成就的取得离不开在这里成长的众多初创企业。”香港特区政府创新科技及工业局局长孙东日前指出,目前为止,数码港吸引了超过375亿港元的投资,仅过去一年,数码港就培育出7家独角兽企业,初创企业筹集了超10亿美元的资金。
20年来,数码港的落户企业共计2000多家,其中2018年到2023年的五年时间里企业增加了近1000家。目前园区公司有超过70%是香港本土企业。与此同时,数码港陆续诞生多家上市企业,并获得超过1400个本地及国际奖项、500多个知识产权。
“数码港是香港规模最大的数码创新社区和金融科技基地,也是创新创业团队的乐土。”前不久在数码港举行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揭牌典礼上,国家科技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数码港继续扶助初创企业,推动数码科技发展,为香港科技创新创业的发展和内地与香港的创新创业交流作出积极贡献。
如今,数码港第五期工程已动工建设,占地面积约1.6公顷,预计2025年竣工。建成后,数码港五期将建设数据服务平台,提供云端数据服务和相关配套,方便初创企业进行新产品的研发。
聚焦三大科技应用
“在推动科创发展方面,数码港聚焦三大应用领域,并取得了一定成果。”香港数码港管理有限公司行政总裁任景信说,这三个领域是以香港金融优势为基础的金融科技,旨在让普通市民感受到科技带来便利的智慧城市、智慧生活,涉及游戏、数字电影、电竞等的数字娱乐。
在金融科技方面,数码港帮助园区企业拿到了虚拟银行、虚拟保险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牌照。在智慧生活方面,园区聚集了700多家智慧生活科创公司,大部分以前台应用为主,主要给餐饮业、零售业提供一些入门级软件包,涉及市场推广、线上下单、支付等功能。在数字娱乐方面,该领域的独角兽企业已诞生在数码港。值得一提的是,今年香港特区政府的财政预算中提及让数码港负责中小企业的数字转型,并为此拨付了5亿港元。
此外,Web3(以区块链技术为基础,由用户社区主导的去中心化组织管理的新一代互联网)技术已在数码港加速发展。今年1月,数码港成立了“数码港Web3基地”,截至目前,数码港园区内已有超过190家Web3企业,约80%来自香港本地,涵盖应用、系统工具和数据基础设施等领域。
发挥优势加强合作
推动数码政府发展、设立人工智能超算中心、促进跨境数据流动……不久前,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在任内的第二份施政报告中提出了不少关于香港建设国际创新科技中心的发展措施。其中有不少就由数码港来承接落地。
“建设人工智能超算中心是特区政府推动香港在数字化转型方面的重大投资。”任景信表示,对于香港科创来说,这是基础设施方面能力的很大提升,尤其促进了以人工智能应用的研发结果商业化。不少高校现在也都有人工智能科研项目,需要有更大的算力进行数据分析,而超算中心可以帮助模拟环境,更快地研发。数码港将从2024年开始分阶段落成人工智能超算中心,满足香港科创界的需求。
为了增强对科创企业的吸引力,数码港为科技类公司提供了较大力度的优惠和资源。企业可以在两年内免费使用办公室,不用缴纳租金。为了帮助企业增加融资,数码港推出“数码港投资者网络”,实现园区公司高杠杆率的融资。针对越来越多公司需要税务、海外合规、知识产权保护等服务,数码港加强了专业服务提供,为企业发展更好地保驾护航。
在提升自身服务和能力的同时,数码港也加强与内地在科创尤其是数字经济方面的合作。近日,数码港与上海临港集团签署产业加速计划,提出在活动、人才、企业服务方面的合作。在11月底举行的2023全球数商大会香港分会场活动上,数码港与上海数据交易所、上海市数商协会等就数据跨境流通、强化数字经济合作方面进行了深入沟通交流。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