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由中国外交部和中国法学会联合举办的“一带一路”法治合作国际论坛会场,与会嘉宾作主题发言。 记者 廉 丹摄
“一带一路”建设的一切都在阳光下运行,“一带一路”不是封闭的俱乐部,而是开放的朋友圈,法治是各国各地区间经贸往来的基本保障。加快法治体系构建,深化国际司法合作是推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共同发展繁荣的必然要求。
7月2日至3日,由中国外交部和中国法学会联合举办的“一带一路”法治合作国际论坛在北京举行。来自中国与“一带一路”相关各国的200多位法学家、政府官员,以及国际组织代表就“一带一路”理念与国际法治合作等议题展开了深入交流。
“一带一路”为什么能够在短时间内受到广泛欢迎,并取得超出预期的成果?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部长王毅在论坛开幕式主旨演讲中谈到以下几方面原因。首先,共建“一带一路”坚持以平等互利为原则。“一带一路”是具有典范意义的国际合作平台,虽然由中国倡议,但各方都是平等的参与者、贡献者和受益者。在这一新型合作平台上,各国平等相待,公平参与,聚焦发展,谋划合作。第二,共建“一带一路”坚持以合作共赢为目标。“一带一路”从一开始就坚持所有参与方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这一目标致力于使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普惠、包容和共赢的方向发展,完全符合各国希望通过合作实现共赢的美好愿望。第三,共建“一带一路”坚持以开放包容为宗旨。“一带一路”建设的一切都在阳光下运行,不是封闭的俱乐部,而是开放的朋友圈。只要认同丝路精神,各方都可以参与共建,分享机遇。此外,共建“一带一路”坚持以对接发展为途径,以规则法治为基础。
王毅说,我们始终在各种现行国际规则和法律范围内开展合作,既尊重通行的国际法,也遵守各国的国内法。我们正加快同各方商签贸易投资、金融税收、知识产权、交通环保等协定,努力打造共建“一带一路”的规则和法治网络。
“一带一路”倡议秉承以“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为核心的“丝路精神”,为实现国际合作开辟了新道路。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表示,法治是各国各地区间经贸往来的基本保障。加快法治体系构建,深化国际司法合作,是推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共同发展繁荣的必然要求。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改革开放40年来,伴随着市场经济、民主政治与和谐社会建设,中国法治建设取得了历史性进步。特别是近年来,中国坚定不移地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后,中国一直在努力打造和谐、稳定、开放、包容的社会环境,营造公平、公正、可持续发展的营商环境,加强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执法和司法合作,共同应对风险和挑战。王乐泉表示,“一带一路”建设已经迈出坚定步伐,接下来是乘势而上顺势而为,行稳致远、继往开来。愿各国以此论坛为起点,用实实在在的行动推动“一带一路”相关各国法治合作不断取得新进展,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注入强劲动力。
“一带一路”倡议从理念到行动,发展成为实实在在的国际合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与此同时,各方对“一带一路”政策、规则标准的讨论日益增多,其中也包括一些误解,甚至偏见。“此次论坛的召开,有助于各方对‘一带一路’建设有更加全面和正确的理解。”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行长金立群说,亚投行积极支持“一带一路”倡议,运营两年半以来已批准项目投资53亿多美元。目前,亚投行所有投资项目均在“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
金立群指出,亚投行倡议提出后,得到了很多国家的热烈响应和支持,但也有一些怀疑和疑虑。“事实胜于雄辩。”金立群强调,亚投行在筹建和运营发展过程中体现出开放、合作和包容的精神,不断迈出稳健而扎实的步伐,赢得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和赞誉。国际三大信用评级机构先后给予银行以3A最高信用评级,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给予亚投行零风险权重。
金立群表示,亚投行和“一带一路”都源于中国,但属于世界,都是开放包容的合作平台,是在全球化不断深入发展的形势下,中国倡议国际社会共同应对全球化挑战的建设性举动。国际组织可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在规则体系、项目融资、能力建设、环境与社会政策、债务可持续、争端解决等方面,为“一带一路”参与方开展合作提供更好的支撑和保障。
“一带一路”倡议跨越洲界、国界,是将中国与其他国家和地区联系起来的合作机制,是能够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贸易投资往来的合作机制。
亚洲和平和解理事会主席、泰国前副总理素拉杰·沙田泰表示,在反全球化浪潮逐渐高涨的今天,在贸易自由化和全球化受到阻拦的时刻,“一带一路”倡议中的区域综合性经济伙伴或是区域自由贸易圈,能对传统全球化的发展起到重要支持作用。通过国际合作和法律合作,我们可以建立一种新的国际开放型经济,一种真正能给民众带来好处的经济模式。他说:“我们称其为‘新全球化’,也就是包容性的全球化。在准备迎接第四次工业革命的今天,每一个人都应有机会从‘新全球化’中获得益处。”(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廉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