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创业频道导航栏_fororder_WechatIMG203

    滚动   |   环球快讯   |   环球专访   |   政策解读   |   会员页面   

多地酝酿数字创意产业“政策礼包”

2017-10-23 09:18:56  来源:经济参考报  编辑:徐佳航   责编:许炀

  数字创意产业正在成为新的创投热点,为赶上这一风口,多地政府正在酝酿出台“政策礼包”。记者获悉,目前,上海、河北、陕西、山西等十余地方政府正在抓紧制定鼓励数字创意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并计划于年内陆续出台。记者还从多个渠道了解到,浙江、四川、广东、福建等地政府已出台多项措施推进发展数字创意产业。

  上半年,四川、北京、广东等地出台的地方版“十三五”战略新兴产业规划中,均已将数字创意产业列为未来重点发展产业,并给出了相应的发展指导和政策扶持框架;浙江、福建、天津等地则以建立产业园区、推出税收减免政策等方式,进一步鼓励数字创意产业做大做强。

  2016年12月,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十三五”期间,我国将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制造、生物、绿色低碳、数字创意五个产值规模10万亿元级的新支柱产业;今年3月,数字创意与相关产业融合应用服务又被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5月,文化部出台《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确定了数字创意产业的发展方向和路径;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再度提出大力发展数字创意产业,并透露将制定相关政策,促进数字创意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使“数字创意产业”这一概念迅速升温,并引发新一轮创投热情。国家信息中心发布的《数字创意产业投资热点》报告显示,今年上半年,内地数字创意产业投资总额达274.7亿元,较去年下半年大幅增长84.4%;2016年到2017年上半年,内地数字创意产业共有859笔投资案例,投资金额高达659.3亿元,在总体投资中的比重分别约为20%和10%。国家信息中心主任分析师张振翼还透露,不断增长的创投活动正在带动数字创意产业的快速发展,目前已经形成了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数字创意产业聚集区。此外,四川、福建等地数字创意产业发展势头也不容小觑。

  文化部、工信部、发改委提供给的权威解读均指出,我国数字创意产业正在成为引领新供给、新消费,高速成长创意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已形成“互联网+文化娱乐”的新业态,涵盖了数字游戏、互动娱乐、影视动漫、立体影像、数字教育、数字出版、数字典藏、数字表演、网络服务多个产业领域。与此同时,数字创意产业正在步入快速发展期。据统计,2016年,我国数字创意产业市场规模1.45万元;2017年上半年,文化消费潜力进一步释放,以及与人工智能技术的深度融合,数字创意产业市场空间将进一步提升。预计到2020年,我国数字创意产业规模有望接近3万亿元,相关行业产值规模将达到8万亿元。

  中国传媒大学经管学部学部长范周向记者介绍,目前我国数字创意产业发展势头良好,已聚集了近4万家企业,从业人员超过380万人。数字创意产业积极的创投活动和良好的发展势头,也引起了各地政府的高度关注。从今年上半年开始,四川、北京、广东、天津、浙江等地已出台各项政策鼓励数字创意产业发展。以天津为例,年内天津已出台包括税收减免在内的多项政策,加大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预计到2020年,天津高新区、滨海新区等重点区域内的数字创意产业产值将占GDP比重达到10%,并建成产值超千亿元的产业链。

  广东省工信部门则向记者介绍,2016年,广东数字出版总产值1800亿元,位居全国第一;动漫业总产值400亿元,占全国1/3强;网络音乐总产值约占全国1/2,领跑全国;游戏业总收入1345亿元,占全国总量的73.4%,占亚太地区的37.5%;游艺游戏设备生产和演艺设备制造产值占全国4/5。未来,广东将在这一基础上加大对数字创意产业的支持力度,继续释放政策红利,将其逐渐打造成广东全新的支柱产业。

  盘古智库研究员吴琦向记者表示,数字创意产业在发展过程中呈现出与国民经济高度融合的特征,比如与电商、社交媒体、教育、旅游、农业等领域的融合。加快发展数字创意产业,有利于培育和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新服务和新产品,符合经济结构调整和消费需求升级的需要。(记者 侯云龙 林远)

分享到: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