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创业频道导航栏_fororder_WechatIMG203

    滚动   |   环球快讯   |   环球专访   |   政策解读   |   会员页面   

中国推动投资便利化议题在世贸组织收获广泛支持

2017-12-20 17:51:47  来源:人民网  编辑:王文萍   责编:许炀

  跨境投资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但是现有国际投资规则以双边和区域协议为主,具有碎片化、复杂化的特点。近年来,国际社会积极推进多边投资规则制定的趋势正逐步形成。2016年9月,G20领导人杭州峰会达成《G20全球投资指导原则》。指导原则是全球首个多边投资规则框架,填补了国际投资领域空白,对促进二十国集团从危机应对到向长效治理机制的转变具有里程碑意义。

  在G20成果的基础上,我国于2016年10月率先在世贸组织提出投资便利化议题,创造性地将投资、贸易和发展三大领域融合,聚焦讨论增强投资政策透明度、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和加强国际能力建设合作等领域,以及世贸组织如何通过制定投资便利化规则框架提升成员的贸易能力和实现发展目标。通过选择各方共识度较高的投资便利化问题,借助世贸组织在近年来通过谈判达成《贸易便利化协定》的积极势头,打破了世贸组织十余年来一直未能讨论投资议题的禁锢,朝着制定国际多边投资规则的目标迈出了重要一步。

  实际上,投资便利化议题在各主要国际组织的受重视程度均在不断提升。除G20以外,OECD、世界银行和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也在近年来加强对投资便利化议题的研究,并从各自角度为投资便利化措施提供国际参考标准。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估算,发展中成员为实现2030可持续发展目标仍存在年均2.5万亿美元的资金缺口。通过多边规则制定,推动提升全球范围内投资的自由化和便利化水平,为跨境投资提供一个更稳定、透明、和具可预见性的政策环境,将极大促进国际资金流向发展中成员,是实现2030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关键环节。

  为在世贸组织进一步推动投资便利化议题,中国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努力。今年4月,我国牵头巴西、阿根廷、尼日利亚等发展中成员组成“投资便利化之友”,共同推动该议题在世贸组织中的讨论。迄今为止,我国协调相关方在世贸组织举办了6次非正式对话会议及2次研讨会,吸引了逾80个世贸成员参加讨论,在短期内就投资便利化议题凝聚了较强的共识。今年11月,我国还通过南南合作基金支持尼日利亚在其首都阿布贾举办“投资便利化与非洲发展”高层论坛,进一步加强日内瓦谈判官员与非洲国家投资和贸易部门负责人以及企业界的直接对话,争取到部分曾一度对世贸组织讨论投资规则“谈虎变色”的非洲成员的支持。

  日前,世贸组织第十一届部长级会议在阿根廷举行。12月10日,中国商务部长钟山专门召集了欧盟、日本、加拿大、巴西、阿根廷、马来西亚、尼日利亚、贝宁、柬埔寨等66个世贸成员参加的投资便利化早餐会。钟部长在早餐会开幕致辞中介绍了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精神,强调中国将实行高标准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政策,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继续支持多边贸易体制,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倡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钟部长在发言中还号召参会成员共同在世贸组织推动这一重要议题,建立包容、公平、共赢的世贸组织投资便利化框架。世贸组织总干事阿泽维多、阿根廷、巴西、加拿大、尼日利亚等成员均在会上赞扬中国推动世贸组织讨论投资便利化的努力,高度肯定该议题取得的积极成果。会上,64个成员参与联署《投资便利化早餐会部长联合声明》,呼吁世贸组织进一步加强对投资便利化议题的讨论,推动最终形成多边规则框架。

  在本次早餐会成功召开的基础上,世贸组织成员将在第十一届部长级会议上继续就投资便利化议题展开讨论。虽然目前仍有印度、南非和少部分非洲成员对投资便利化议题持怀疑态度,立即取得多边成果达成的难度依然较大,中国通过成功举办投资便利化早餐会,凝聚了来自发达成员、发展中成员和最不发达国家的广泛共识,向全体世贸成员发出强有力的政治信号,势必将在未来推动世贸组织关于投资便利化的讨论进入新的高度,为最终达成多边规则框架奠定了良好基础、贡献了中国智慧。

分享到: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