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药监局网站消息,国家药监局近日发布《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及资料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自2026年7月15日起施行。《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的公告》(2021年第31号)同时废止。
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的《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及资料管理规定相关政策解读》指出,新《规定》调整新原料分类,简化资料提交要求。将原来“较高风险”功效范围——防腐、防晒、着色、染发、祛斑美白、防脱发、祛痘、抗皱(物理性抗皱除外)、去屑、除臭功能等,减少为防腐、防晒、着色、染发、祛斑美白,简化资料要求,并与《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需要注册的功效范围一致。
新《规定》鼓励动物替代测试方法等新技术、新方法应用,企业可直接采用国际权威机构收录的替代方法进行试验,有利于减少国际贸易技术壁垒,推动国货美妆出海。此外,在有充足的科学依据的前提下,企业采用新策略、新方法开展新原料安全评估的,可申请与技术审评机构开展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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