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苏嘉甬高铁是长三角城际铁路网的骨干线路,项目实施后将有力补齐区域城际交通南北纵向供给体系短板。图为通苏嘉甬高速铁路(张家港段)建设现场。施柏荣摄(人民视觉)
2025年,全国省际贸易销售额同比增长4.5%,跨省异地销售的涉税经营主体户数同比增长8%,交通运输物流业省际销售额同比增长6.6%……国家税务总局3月2日发布的税收大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纵深推进。
省际贸易快速发展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运用增值税发票等税收大数据对省际贸易开展分析,相关数据显示——
全国省际贸易快速发展。2025年,全国省际贸易销售额同比增长4.5%,高于全国销售收入增速;占全国销售额的41%,较上年同期提高0.8个百分点。31个省份中,超八成(26个)省份省际销售额增速实现正增长。
重点区域辐射带动作用显现。2025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的区域外销售额同比分别增长4%、6.2%和4.6%;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的区域外销售额同比分别增长5.8%和4%,较两地总体增速分别高2.5个和3.7个百分点。重点区域之间贸易往来频繁,京津冀销往长三角、黄河流域销往长江经济带销售额同比分别增长6.7%和5.2%;长三角、珠三角销往成渝地区销售额同比分别增长5.7%和7.8%。
跨省贸易经营主体户数快速增长。2025年,全国跨省异地销售的涉税经营主体户数同比增长8%,占发生销售行为户数的57.6%,较上年同期提高1.3个百分点。同时,跨省销售额增长的经营主体户数同比增长7.5%,占跨省异地销售户数的62.9%。
跨省交通物流和信息服务稳步增长。2025年,交通运输物流业省际销售额同比增长6.6%,较行业总体增速快1.9个百分点。跨省信息互通加快发展,全国信息服务省际销售额同比增长19.7%。
多项举措成果发布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关键在于规则统一。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认为,税收政策的统一适用、监管制度的健全完善,能为保障市场资源自由流动、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提供有力支撑。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多项举措成果。据了解,国务院去年出台实施《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后,目前已有8000余家境内外平台按规定履行报送义务,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税法遵从度有效提升。规定实施后,平台内缴税商户比实施前增长32%,商户主动要求上游供应商开具发票的意识显著增强,平台内小规模纳税人向供应商取得发票金额同比增长25%。
施正文表示,作为支持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要法规之一,规定有效打破了平台经济“注册地与经营地分离”的信息壁垒,让“空壳平台”“开票经济”难以遁形,有力遏制“刷单”虚增业务等无序竞争行为,促进了线上线下公平竞争生态持续向好,引导市场经营主体守法合规经营的意识不断增强。
“内卷式”竞争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过程中的痛点。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研究所研究员许生表示,部分地方为招商引资违规出台奖补政策或违规招引“空壳企业”搞“开票经济”,这些行为难以真正带动经济、拉动就业,还可能诱导企业短期套利,对优质合规企业造成“挤出效应”,破坏市场秩序。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举措成果显示,2025年,税务部门在全系统组织开展违规招商引资涉税问题专项治理,以“四个不得”纪律红线划清边界,并且围绕招商引资、财政奖补等关键环节打出一套合规管理“组合拳”,直指一些地方依赖短期政策优惠的“内卷式”竞争。
推进“五统一、一开放”
近几年,中国从破除市场壁垒、推动设施互联、规范涉企执法等方面发力,构筑起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四梁八柱”。
专家表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将继续推进“五统一、一开放”,即统一市场基础制度、统一市场基础设施、统一政府行为尺度、统一市场监管执法、统一要素资源市场,持续扩大对内对外开放。
统一市场基础制度,有利于促进要素高效自由流动。例如,税务部门推行涉税业务全国通办,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畅通运转提供高效服务。吉林财经大学税务学院院长张巍分析,“远程虚拟窗口”等服务举措打破了地域征管边界,降低了企业跨区经营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促进人力、资本等要素按市场需求更加高效配置。
统一市场基础设施,现代化物流枢纽是重要载体。在河南,去年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突破1万公里,郑州机场年货运量突破100万吨,郑州入选全国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周口、驻马店纳入国家物流枢纽布局,现代化物流枢纽功能明显增强。河南省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河南将持续完善“空铁公水”立体交通网络,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发展,打造连通南北、贯通东西、辐射内外的物流通道枢纽。
统一市场监管执法,将为经营主体向新向优发展积蓄新动能。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去年全国新设经营主体2574.5万户,其中新设企业950万户、新设个体工商户1619.4万户。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聚焦经营主体发展需求,持续完善市场准入退出制度,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着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持续优化涉企政务服务,进一步激发各类经营主体发展活力。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