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在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升运转质量效能专题推进会上透露,作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重点任务,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董事会建设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数据显示,目前1.29万户中央企业子企业和2.63万户地方国有企业子企业已设立董事会。1421户中央企业重要子企业落实董事会职权,其中95.2%的企业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中央企业子企业、地方国有企业子企业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的比例分别达到99.6%、96.7%。96.9%的中央企业集团公司、98.5%的地方一级企业建立了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管理制度。国有企业各级子企业经理层成员实现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占比超过95%。
“国有企业已基本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和外部董事占多数,下一步重在健全制度、建优机制、建强队伍,使董事会更好发挥经营决策主体作用。”翁杰明表示,上市公司要借鉴中央企业外部董事严格选聘和管理的好做法,做好独立董事的选聘和管理相关工作。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示范企业、上市公司、“双百企业”、“科改示范企业”等,要率先依法落实董事会各项权利,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此外,抓紧配齐配强地方一级企业外部董事,务必确保今年上半年基本完成任务,同时积极推进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
翁杰明同时强调,央企集团公司要因企施策授权放权,原则上不再直接干预子企业的经营管理事项,该由子企业决策的权力要归位于子企业。(人民日报记者 徐佩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