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创业频道导航栏_fororder_WechatIMG203

    滚动   |   环球快讯   |   环球专访   |   政策解读   |   会员页面   

以法治方式呵护营商环境

2019-11-04 09:36:16  来源:人民日报  责编:陈晨

  不久前,《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通过并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填补了我国营商环境领域立法空白的条例,将为持续优化我国营商环境、快速推进现代经济体系建设、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保驾护航。

  营商环境涵盖企业登记、税收征收、投资与知识产权保护、跨国贸易、治安管理等各个方面。好的营商环境像空气、阳光和水一样,须臾不能缺少,而法治,是对营商环境最好的呵护。近年来中央一系列改革举措的出台和落地,对优化营商环境作出了具体部署,产生了良好效果。世界银行发布《2020营商环境报告》显示,中国营商环境指标综合排名跃升至今年的全球第三十一名。优化营商环境,我国采取的政策措施成效显著。

  现阶段,将我国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探索出的成功政策措施进行制度化、法治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此次公布的《条例》,通过立法的方式,将我国在改善营商环境方面所做的探索及其成熟经验进行总结提炼,将相对成熟的政策措施上升为法规,使其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可以更好提升执行力度和效果。此举也再次表明了中国全力推动新一轮更高层次对外开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

  以法治方式守护营商环境,对于提升全社会对优化营商环境的认识,将产生重要影响。这是因为,立法有助于建立起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规划,明确未来若干年发展的政策导向,有利于完善我国营商环境的内部与外部条件。同时,通过及时将相对成熟的政策巩固提升,有利于激发新的制度红利,实现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此外,通过立法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法治轨道,不仅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各类社会问题的体现,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举措。

  在内容构成上,《条例》共7章72条,既契合中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又聚焦解决问题的发力点。从设计理念看,既有对以往成功经验的总结提炼,也为各地区、各部门的探索创新预留了空间;从涉及法律主体看,不仅包括各类市场经营者,也涵盖各类政府管理机构;从调整环节看,贯穿市场的准入、竞争、退出;从规范领域看,既调整政务服务领域,也调整行政执法和监督领域。特别是明确了我国下一步改革的方向和思路,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标本兼治的综合性解决方案。可以说,作为一部立足于规范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法规,现实意义十分重大。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对优化营商环境进行专门立法,不仅回应了市场主体关心的问题,而且对各界关注的前景进行了擘画,进一步增强了国内外投资者、经营者、消费者的信心。强化法治思维、优化营商环境,我们一定能不断释放新的制度红利,打造更加繁荣的市场。

  (作者为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分享到: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