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15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营商环境新进展报告(2018)》。该报告显示:2018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和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甘霖介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18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中国排名第十七位,较上年提升5位,首次跻身全球创新指数20强。
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我国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强化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推动部门区域协作,深化国际合作。法律制度更加完善,制修订了《电子商务法》《专利代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行政执法更加严格,2018年全国行政执法部门查处侵权假冒案件21.5万件,其中,查处专利侵权假冒案件7.7万件、商标违法案件3.1万件、侵权盗版案件2500余件,海关查扣进出境侵权货物4.72万批、2480万件。司法保护更加有力,公安机关破获侵权假冒案件近1.9万件,检察机关批捕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3306件5627人,全国法院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近32万件,同比上升41.6%。侵权假冒商品依法销毁,全国无害化销毁侵权假冒商品约3500吨。国际合作更加密切,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一带一路”国家知识产权务实合作的联合声明》,签署了《中欧海关知识产权合作行动计划(2018—2020)》等。
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我国多措并举,大力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水平。推进海关、边检、海事一次性联合检查,进出口整体通关时间分别比上一年压缩56.4%和61.2%。大幅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由原来平均20天减至8.5天内;“证照分离”改革在全国推开,破解“准入不准营”的问题,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布2018年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放宽准入限制,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目前以审批方式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占比不到1%。世界银行发布的《2019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2018年中国营商环境改善幅度居全球第三,东亚太平洋地区之首。
同时,为标本兼治保护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正在加快健全。《商标法》率先规定惩罚性赔偿,将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最高赔偿额提高到了五倍。去年12月,《专利法》修正案草案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草案明确对恶意侵权行为可处以最高五倍的惩罚性赔偿,大幅提高侵权违法成本。《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也将对惩罚性赔偿予以规定。
下一步,为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甘绍宁介绍,将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压缩专利、商标审查周期,提高授权的及时性和权利的稳定性。商标审查周期在去年压减到6个月以内的基础上,今年将进一步压减到5个月以内,同时还要大幅压缩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更好地满足社会需求。此外,还将启动面向2035年的国家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纲要的制定工作,对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作出整体部署,进一步营造更加良好的营商环境,更好地满足高质量发展需求。目前,相关的工作都在稳步推进中。(记者林丽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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