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丨胡丽雅:为社区矫正工作打上“扎实”和“专业”烙印
“每一个镌刻着爱与善意的灵魂,都会成为我们生命中的摆渡人”。这是作家克莱儿·麦克福尔的《摆渡人》中的一句话,在生活中,社区矫正工作者,就是让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的“摆渡人”,广州市天河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科科长胡丽雅就是其中一位。
2004年参加工作至今,胡丽雅在天河区司法局一干就是14个年头,2012年6月起,胡丽雅成为天河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科的负责人,凭借着80后敢拼敢冲的韧性和执着,有效遏制社区服刑人员的重新犯罪率,成为社会平安有序、百姓安居乐业的守护神。
敢于担当,用激情迎接挑战
胡丽雅是一名80后,年轻干部的热情、执着和拼搏在她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在她看来,社区矫正就是直接面对罪犯和千差万别案例的工作,遇到难题是常态,不难反倒是例外。
天河区有着近500名社区服刑人员,“任务重,人手不足”是社区矫正工作的代名词,在多番呼吁无果的情况下,胡丽雅另辟蹊径,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建立起天河区自强社工服务中心,连续6年为服刑人员提供司法社工服务,把司法社工培育为社区工作的得力助手,大大缓解人手不足的压力。为了使服刑人员监管到位,她又成为大胆吃螃蟹的人,在广东省率先引入电子手环替代定位手机,2015年为省内社区服刑人员首次佩戴上电子手环,实现了对社区服刑人员行踪的实时监控与约束。
迎难而上,为高龄老人奔走办特赦
2015年12月4日,在面对“一无直接证据、二无证人证言、三是年代久远”的艰难取证情况下,胡丽雅同志抽丝剥茧,在历经材料的“三退三送”和为时80天的调查取证后,终于攻克难关,为第一类特赦罪犯,已经98岁高龄的香港籍老人陈某顺利办理了特赦报请工作。
时光回到2015年9月11日,那一天,胡丽雅所在的社区矫正科收到社区服刑罪犯陈某的特赦申请,他是天河区唯一一名也是广东全省唯一一名第一类(参加抗日战争)的特赦申报人员。胡丽雅一方面要求陈某及其家属迅速收集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另一方面就陈某参加抗日团体的情况开展详细调查,主动查找、查证线索。
在收集到广东中联办出具的证明和陈某个人自述等证据材料后,胡丽雅专程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就陈某个案进行研究协调,寻求指引。法院建议围绕陈某参加的抗日组织的性质、加入中国共产党情况、证人证言三个方向开展第二轮补充调查。胡丽雅翻查大量历史文献资料,向互联网和各大图书馆开展调查,终于在一个收藏网站上找到一本关键的图书《青春进行曲:回忆香港虹虹歌咏团》,该书对陈某提及的抗战时期曾参加的虹虹歌咏团进行了详细描述,可以初步认定其为中国共产党直接领导的青年进步团体。
虽然找到了关键性的图书,但是现有的证据材料仍然无法直接证明陈某曾参加抗日组织,特赦评议未被通过。
在感受到其言谈中透露的无奈放弃之意时,想到他已98岁高龄,却因服刑无法回香港与家人团聚,胡丽雅心中非常不是滋味。她决定重整旗鼓,开展第三次调查,誓要坚持到最后一刻。在不懈努力下,终于找到了中共广东省委党史研究室编写的期刊《广东党史》关于虹虹歌咏团的文字介绍,并与之前找到的书刊相互印证,确定了虹虹歌咏团为进步爱国抗日青年团体。同时,找到了一名认识陈某且也参加过虹虹歌咏团的93岁证人陈阿姨,提供了一份有力的证人证言材料。
2015年12月4日,经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陈某被予以特赦,天河区社区服刑人员报请特赦工作终于画上了完整的句号。被特赦的当天,陈某难掩心中激动,紧紧握住胡丽雅同志的手感叹道:“感谢党!感谢政府!感谢您!如果不是你不辞劳苦,不言放弃,我这件事就办不下来了”。
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胡丽雅多次被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授予“最美法律服务人”、“维稳及综治工作先进个人”、“普法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亚运会亚残运会个人三等奖”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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