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关总署发布公告,决定自3月5日扩大“以企业为单元加工贸易监管模式”(以下简称“新监管模式”)改革试点工作。新监管模式的业务范围包括:账册设立(变更)、进出口、外发加工、深加工结转、内销、剩余料件结转、核报和核销、本企业或本集团的售后维修等。上海、南京、杭州、黄埔等26个海关参加本次试点。
对此,海关总署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试点改革是在去年试点改革基础上的扩围,出发点是为全面深化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改革,提升海关加工贸易监管与服务水平,引导企业自律管理。
记者从一些参与试点的海关了解到,在推进“以企业为单元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实施过程中,各试点海关都在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选择有需求且符合有关要求的加工贸易企业开展试点工作。
企业手续办理更便利
3月5日晚8时,南通延锋安道拓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临时接到客户通知需要额外进口一批原料,这批原料的价格与之前备案的不一致,需要变更手册。由于是加急订单,来不及变更手册价格,按以往做法,需要按一般贸易方式缴纳关税后进口,费用较高。
但作为新监管模式改革试点的第一批企业,企业早就尝到了所用账册只用备案总金额、不用变更料件备案价格的甜头,“如实申报,核扣用量,就可以正常进口,减少了费用支出。”该公司报关部门的负责人秦霞说,参加新监管模式改革,企业一年可减少设立19本手册,节省业务成本约2万元。“过去每年因生产计划调整导致的手册变更有100多次,办理一次手册变更需要2~3个工作日。接到需要连夜赶工的加急订单,第二天一早就要出货,来不及作手册变更。”
据介绍,截至今年2月底,南通地区3家参与试点的企业共办理进口报关单188票,涉及货值1577.1万美元;办理出口报关单457票,货值2428.2万美元。试点企业回访显示,企业认为电子账册各项业务办理时间明显缩短。
南京海关加贸处处长胡文杰告诉记者,从已取得的试点经验来看,明确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租赁厂房或设备的情况免于提供海关事务担保,进一步为高资信、严管理的试点企业减轻了资金压力。海关不再收取外发加工业务收发货清单,试点企业自行如实保存外发加工收、发货的记录备海关核查。“此举既明确了企业的管理责任,推动企业自主管理,又简化了办理手续,提升了业务办理效率。”
此次试点扩大拓展了业务范围,增加了“本企业或本集团的售后维修”,对本企业或本集团加工生产的出口产品,且不涉及禁限类管理的,可以单独设立维修账册,通过保税维修方式开展售后维修业务。“这将极大促进加工贸易产业链从制造向服务提升。”胡文杰说。
因地制宜开展试点
“从制定完善实施细则入手,因地制宜开展试点”是杭州海关实施新监管模式的特点。为进一步规范试点工作,提高执法统一性,杭州海关专门组织7个试点现场开展关区配套操作指引的制定工作,经过集中研讨和反复征求意见后形成了《杭州海关以企业为单元加工贸易监管操作指引(试行)》,各试点现场遵照执行。
经各试点现场推荐,杭州海关先圈定了嘉兴、绍兴、金华三个现场的3家联网监管企业开展试点工作,允许其享受以企业为单元改革的相关优惠政策;去年12月,在完成了信息化系统的优化改造工作后,又在全部7个试点现场选择了9家现有手册管理企业,进一步扩大试点。
截至2017年年底,杭州的7个试点现场共对12家试点企业实行了新监管模式,进出口总值逾4964.6万美元。
据杭州海关测算,参与试点后,试点企业可实现多本手册精简为一本账册,可减少手册60%以上,同时完全实现外发加工取消收发货申报手续,内销集中申报时限放宽到次月15日,极大地简化了业务办理手续。此外,优化作业流程,对于原联网监管企业参与试点的,有效减少海关核查人员工作量。同时,杭州海关还安排了专项经费,让试点企业可以免费使用新的信息化系统,受到企业的普遍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