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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中心结构

2017-11-13 11:21:02  来源:国际在线  编辑:许炀  责编:韩东林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6-知识产权架构

  知识产权中心结构

  知识产权中心结构是一种较为普遍的无形资产持有结构。

  这种模式是指,个人或者机构,以独资或者合资的形式成立一个第三国的离岸公司(比如BVI,开曼群岛,赛摩亚等)。然后再在新加坡成立一个全资或者合资的公司。最后再用新加坡公司持有知识产权。

  比如:商标权,专利权,版权等

  特点:

  • 公司与资产结构都属于离岸持有
  • 知识产权受新加坡知识产权法保护
  • 在国际上知识产权维权有力
  • 在新加坡申请速度快
  • 有限责任制,股东只对自己的投资承担有限责任
  • 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律个体
  • 开设账户以后可以离岸操作
  • 公司管理简单容易
  • 享受新加坡的税收政策
  • 股东分红不用二次征税
  • 满足至少两个条件则豁免审计
    • 公司年营业额少于1000万新币
    • 公司总资产少于1000万新币
    • 公司员工数量少于50人

  适用于:

  • 持有知识产权
  • 跨境有偿授权
  • 知识产权保护
  • 知识产权全球同步申请
  • 企业国际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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