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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协调员管理事项制度正式实施

2019-01-07 10:40:50  来源:国际商报  编辑:许炀  责编:韩东林

  2019年1月1日,又一项中国海关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的优惠措施实施落地——《海关总署关于实施企业协调员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正式实施。

  据介绍,企业协调员是专门负责协调海关与企业涉及海关业务相关事宜的海关工作人员,其服务对象是海关高级认证企业。企业协调员可为企业提供的服务事项包括:提供海关政策、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听取并反映企业合理诉求;协调解决企业办理海关业务疑难问题;征询对海关管理工作的意见与建议;指导企业规范改进,开展诚信守法宣传;指导企业配合海关管理工作;负责关企合作的其他事宜等。“企业协调员是由直属海关选派并经培训的海关专业人员。企业协调员由直属海关设立的关企合作委员会负责管理,并持企业认证专业资质证书上岗。”北京海关企业管理处副处长郝海辰表示,推出企业协调员制度是落实“以企为本,由企及物”海关管理理念,营造诚信守法便利、关企合作共赢良好信用环境,构建海关与企业亲清合作关系的重要举措。

  郝海辰告诉记者,为有效实现海关与企业的良性互动,北京海关已经注册了“京关信用”微信公众号。企业协调员通过“京关信用”微信公众号向企业发布信用管理相关政策法规。企业在遇到海关信用管理相关问题时,也能够通过“京关信用”微信公众号及时、便捷地与海关取得联系,得到海关专业的解答。前期,为推进企业协调员制度的落实,北京海关已在北京地区选取了7家高级认证企业作为企业协调员试点企业。1月1日全面推行企业协调员管理制度后,企业协调员将覆盖至北京地区所有高级认证企业。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海外事业部执行总经理李树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中国建筑是对外承包工程企业,海外项目所需大部分物资设备均由国内组织采购,不仅采购数量巨大,而且种类繁杂。“强化规范申报能力、提高出口申报通关工作效率是保证项目按期履约的关键因素,需要海关给予及时的指导和帮助。”他希望通过海关企业协调员,建立起高效的反馈合理诉求的渠道。例如,协助企业协调海关层面的疑难问题,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在国际工程承包运营等新业务模式展开时,获得海关监管部门的制度引导和政策支持;在贸易便利化政策出台时,结合企业业务特点给予解读和指导,便利企业用好用足政策;在日常管理中,预警风险,协助企业不断完善依法合规管理模式,助力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开展业务创新。

  高级认证企业即经海关认证的经营者,是中国海关与国外海关签署AEO协议的互认企业,享受双方海关的便捷通关措施。作为世界海关组织(WCO)倡导的通过海关对信用状况、守法程度和安全水平较高的企业实施认证的制度,AEO为认证企业带来了诸多优惠通关便利。

  据了解,目前高级认证企业能享受到的优惠措施还包括:进出口货物平均查验率在一般信用企业平均查验率的20%以下;优先办理进出口货物通关手续;可以向海关申请免除担保;减少被稽查、核查频次;可以在出口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之前向海关申报;AEO互认国家或者地区海关通关便利措施;国家有关部门实施的守信联合激励措施;因不可抗力中断国际贸易恢复后优先通关;以及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管理措施等。

  截至2018年12月,北京地区注册企业6.9万余家,其中高级认证企业175家,占注册企业总数的0.25%。北京地区高级认证企业进出口额占全部注册企业进出口额的48.23%,纳税额占全部注册企业纳税额的49.74%。(刘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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