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创业频道导航栏_fororder_WechatIMG203

    滚动   |   环球快讯   |   环球专访   |   政策解读   |   会员页面   

金融持续助力区域协调发展

2021-04-02 15:15:16  来源:人民日报  责编:陈晨

  “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是加快形成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基础,也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4月1日的国新办发布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桂平表示,人民银行将紧紧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持续加大金融支持区域协调发展力度,推动形成错位发展、各具特色、精彩纷呈的区域金融改革格局。

  金融在构建新发展格局,支持区域协调发展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人民银行以服务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为抓手,充分发挥中央银行职能,运用金融手段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引导金融机构提升金融服务创新水平,推动形成以城市群为主要形态的增长动力源;灵活运用货币信贷政策工具,充分利用金融科技手段,积极开展现代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构建完善现代普惠金融体系和绿色金融体系,带动农村地区和欠发达地区补短板、强弱项,推动经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与此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差异化政策,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靶向施策,根据不同地区的特点和比较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区域金融改革试点,在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科技金融等领域,取得了积极成效,探索总结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

  “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是金融高水平开放的试验田,同时也是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重要连接点。”刘桂平说,在国务院批复的21个自贸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建设实践中,金融开放创新是其中浓墨重彩的一笔,涵盖了跨境投融资便利化、金融制度供给优化、跨境金融服务创新等重要内容。

  据介绍,人民银行将继续加大金融支持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力度,持续推动各项举措落地,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区域协调发展的质量和效能。同时,继续统筹抓好区域金融改革试验区试点,加强区域特色金融改革与创新,深入探索金融服务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等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

  此外,央行还将继续推动自贸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良性互动,以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为出发点,以金融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建设为重点,推动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实现高水平对外开放。

  “十三五”时期,人民银行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区域金融政策体系,积极推动金融支持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不断增强区域发展协调性。

  创新发展方面,推动科创金融改革创新试点,积极探索了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有效模式。“在湖北武汉城市圈,以构建服务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投融资渠道为核心,在武汉的东湖高新区探索了6个专项的发展模式,这6个专项是机构设立、经营机制、金融产品、信息平台、直接融资、金融监管,相关探索经验已经在全国复制推广。”刘桂平说。

  协调发展方面,积极推动支持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比如,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长江三角洲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充分发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龙头辐射和带动作用。在金融“放管服”改革、征信机构协同监管、经济金融信息共享等方面成效明显。

  为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六省(区)九地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到去年末,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绿色贷款余额达2368.3亿元,占六省(区)九地全部贷款余额的15.1%,比全国平均水平高4.3个百分点,绿色债券余额达到1350亿元,同比增长66%。

  此外,贯彻开放发展理念,推动自贸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打造金融创新的新格局;贯彻共享发展理念,推动普惠金融小微金融改革创新试点,显著地提升了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可获得性。

分享到: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