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创业频道导航栏_fororder_WechatIMG203

    滚动   |   环球快讯   |   环球专访   |   政策解读   |   会员页面   

首批12家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获认定

2020-04-17 09:06:46  来源:人民日报  责编:陈晨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16日介绍,近日,商务部会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认定了首批12家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

  高峰介绍,去年7月,三部门联合启动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创建工作,经省级商务、网信、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合推荐,专家材料评审和答辩评审,有关部门综合评议、公示等程序,认定中关村软件园、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上海浦东软件园、中国(南京)软件谷、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物联网产业园、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厦门软件园、齐鲁软件园、广州市天河中央商务区、海南生态软件园、成都天府软件园等12家数字服务出口基础良好、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园区为首批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

  建设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有利于加快数字贸易发展和数字技术应用,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实现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各基地所在省市制定基地建设的实施方案,研究出台具体支持政策,加快服务出口数字化转型,培育数字服务出口新主体,积极推动数字服务行业扩大对外开放,努力将基地打造成我国发展数字贸易的重要载体和数字服务出口的集聚区。(记者 王珂)

分享到: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