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创业频道导航栏_fororder_WechatIMG203

    滚动   |   环球快讯   |   环球专访   |   政策解读   |   会员页面   

辽宁:奋力推进新时代全面振兴

2019-06-26 09:37:00  来源:光明日报  编辑:陈晨   责编:郑思雯

  “今天的辽宁改革开放的步伐更加铿锵有力,实现了向海发展的华丽转身,‘一带一路’沿线活跃着辽宁企业,辽宁自贸区开放平台作用日益彰显,‘辽满欧’‘辽蒙欧’‘辽海欧’交通大通道,联通了辽宁与世界。辽宁开放之门越开越大,发展活力也越来越强。”6月25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共辽宁省委书记、辽宁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求发,中共辽宁省委副书记、辽宁省人民政府省长唐一军介绍“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辽宁实践”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砥砺奋进,辽宁发生历史性变革

  陈求发说,辽宁是我国重要的老工业基地,工业门类齐全、体系完备,特别是装备制造、石油化工、冶金、航空航海等产业,在国家产业布局中占有重要位置。新中国工业史上1000多个“第一”都诞生在辽宁,因此辽宁也有“新中国工业的摇篮”的美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关注辽宁振兴、牵挂着辽宁的发展、心系着辽宁人民。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辽宁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辽宁在新的起点上推进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今年以来,全省经济保持良好发展势头,一季度实现6.1%的增速,增长实现了与全国基本同步,实现了自2014年第四季度以来,首次超过6%的转变,标志着辽宁经济步入了平稳健康的发展轨道。

  创新发展,推进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陈求发说,辽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根本要求,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为解决结构性问题,辽宁把“一带五基地”建设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近年来,辽宁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努力把创新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坚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深入实施沈阳经济区、辽宁沿海经济带、突破辽西北、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县域经济发展“五大区域发展战略”,制定实施三年攻坚计划,区域发展协调性更强、主导产业优势更加明显。

  营商环境既是竞争力,也是生产力,优化营商环境对辽宁来说更具有特殊意义、至关重要。唐一军说,辽宁省委、省政府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加快推进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关键之举,统筹谋划、综合施策、全力推进。去年以来,一大批重大项目陆续在辽宁落地开工。华晨宝马沈阳新工厂开工建设,投资总额将超过100亿美元的华锦阿美石油化工公司挂牌成立,华为、腾讯、京东、光大等企业集团纷纷与辽宁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辽宁正重新成为各方投资兴业的热土。

  深化改革,破解体制机制难题

  陈求发说,近年来,辽宁坚持以改革创新引领全面振兴,牢牢牵住全面深化改革的“牛鼻子”,聚焦薄弱环节,啃最难的硬骨头,下大力气补齐体制机制短板,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取得了一些新的突破。

  第一,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辽宁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第二,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辽宁积极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东北特钢、东药集团等一些企业,通过混改实现了扭亏为盈。去年,全省地方重点国有企业的营业收入、利润分别同比增长10.7%、40.4%。第三,积极推进党政群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省市县党政机构改革任务率先完成。开发区、园区基本实现了扁平化管理、公司化运作,中介机构和社会组织数量大大压减、服务更加规范。在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方面,辽宁加大了工作力度,全省1800多个经营性事业单位全部转企,2700多个公益性事业单位优化整合,新组建企业集团157家,6.6万名事业编制人员转为企业人员身份,同时收回了15万名事业编制,解决了“有人没事干、有事没人干”的问题。第四,积极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通过扩大乡镇财政自主权、实施县乡“分灶吃饭”、三年内新增财力全部留给乡镇等一系列举措,有效激发辽宁乡镇发展经济的动力和活力。第五,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去年召开了全省加快民营企业发展大会,出台了23条含金量高的政策举措。去年新登记市场主体66万户,增长5.1%,民间投资比上年增长7.7%,一大批个体户转为企业、小企业转为规上企业、规上企业转为小巨人企业。今年一季度,民营经济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民间投资增长17.3%。(记者 刘勇 吴琳)

分享到: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