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创业频道导航栏_fororder_WechatIMG203

    滚动   |   环球快讯   |   环球专访   |   政策解读   |   会员页面   

增值税改革首日运行平稳 前两月累计新增减税1828.5亿元

2019-04-02 09:20:16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陈晨  责编:郑思雯

  ■增值税改革的巨大红利,消费者与企业都是受益者

  ■今年税收宣传月主题聚焦减税降费

  ■5月1日实施降低社保费率政策,若干服务措施将推出

  4月1日,作为今年减税降费政策“大餐”中的“主菜”——增值税降率改革正式实施。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改革实施首日,全国各地均顺利开出新税率增值税发票,企业减税效果初显。

  据了解,此轮深化增值税改革主要包括降低增值税税率水平,将制造业等现行16%的税率降到13%,将交通运输业等现行10%的税率降到9%,保持6%一档税率不变。同时,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试行期末留抵退税制度,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进项税额加计抵减,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1日一大早,厦门荣利达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开出了新税率的货物运输发票,跟以往10%税率不同的是,这次的票面税率变成9%。财务负责人林翠云感慨道:“税率降低一个点,对我们来说是实实在在的减税红利。第二季度预计可以少缴纳增值税近30万元,着实减轻了我们民营企业资金流压力。”

  改革实施首日,各地办税服务厅秩序井然,电子税务局申报和开票情况良好,减税降费新政全面平稳落地。南京林洋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苗玉侠在南京市建邺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向记者们展示开出的新税率增值税发票。“新税票开得非常顺利,减税降费让企业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实惠,政策好,百业兴,我们对发展充满信心!”苗玉侠说。

  据悉,各地税务部门将深化增值税改革摆在减税降费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提前做了大量准备工作。辽宁、安徽、甘肃等省份税务部门全方位为纳税人提供税控开票系统升级服务,通过在线升级、线下辅导等方式,帮助纳税人全面完成税控开票软件升级操作。江西、江苏、四川、云南等省份税务部门利用报纸、网站、“两微一端”、电子显示屏等方式,普及政策知识,帮助纳税人掌握政策规定和操作要点。

  体验到税务部门细致入微的纳税服务,新疆吐鲁番溢达纺织有限公司财务人员韩燕说:“最近参加了税务局好几场增值税改革培训,税控系统升级简单方便,税务人员还专门打电话回访,服务确实很贴心。”

  西南财经大学教授汤继强说:“增值税改革的巨大红利,将由企业和消费者共同分享,消费者与企业都是受益者,都会有满满的获得感。”

  中国社科院副院长高培勇认为,增值税改革的减税效应通过抵扣机制层层传导,“牵一发而动全身”,这次减税降费将会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持续利好。

  4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以开展实地调研和召开座谈会相结合的形式,在北京启动第二十八个全国税收宣传月。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座谈会上介绍,今年前两个月,累计新增减税1828.5亿元,积极效应已初步显现。随着绝大多数小微企业在4月征期实行季度申报,特别是更大规模增值税减税和降低社保费率政策的实施,减税降费效应将更加充分显现。今年税收宣传月主题聚焦减税降费,并打造持续50天的“加长版”,税务部门将以最大力度、最优服务、最严标准将减税降费惠民大礼包实打实送到千家万户。税务部门在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措施、支持增值税改革落地20条服务举措等基础上,5月1日实施降低社保费率政策时还将再推出若干服务措施。(记者吴秋余)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