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创业频道导航栏_fororder_WechatIMG203

    滚动   |   环球快讯   |   环球专访   |   政策解读   |   会员页面   

首家外资评级机构获准进入中国市场

2019-01-29 09:23:59  来源:经济日报  编辑:许炀  责编:韩东林

  信用评级行业对外开放是稳步扩大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际评级机构的引入,有利于满足国际投资者配置多元化人民币资产的诉求,也有利于促进中国评级行业评级质量改善,对中国金融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下一步,预计将有其他外资评级机构进入中国市场

  1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发布公告称,对美国标普全球公司(S&P Global Inc.)在北京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标普信用评级(中国)有限公司予以备案。

  同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也发布公告,接受标普信用评级(中国)有限公司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债券评级业务的注册。这标志着标普已获准正式进入中国开展信用评级业务。

  2017年起,信用评级市场开放的相关政策就逐步出台。2017年7月份,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2017年第7号公告,明确了境内外评级机构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业务的要求,意味着包括惠誉国际、标准普尔、穆迪三大国际评级机构在内的境外评级机构也能以独资形式进入中国市场。而在此前,三大国际评级机构只能以合资或合作的形式参与中国市场评级业务。

  进一步的细化规则也很快落地。2018年3月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了《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注册评价规则》,这一规则主要针对新申请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并开展信用评级业务的信用评级机构。对于国际信用评级机构,可以境外法人主体或境内法人主体方式申请注册。按照平等对待原则,境外与境内信用评级机构遵循相同的注册要求和注册流程,实现“一视同仁”。

  目前,国际三大评级机构已经在中国境内设立法律实体。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近期表示,希望与这些评级机构一起努力,尽快完成在交易商协会的注册评价,在中国正式开展业务。国际评级机构可以在中国境内设立商业存在开展评级业务,也可以利用其境外主体跨境开展评级业务。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信用评级行业对外开放是稳步扩大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中国金融市场国际化进程不断加快,国际评级机构的引入,有利于满足国际投资者配置多元化人民币资产的诉求,也有利于促进中国评级行业评级质量改善,对中国金融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中国信用评级行业引入国际评级机构,还引进了海外评级技术以及在合规方面的先进经验。”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交易商协会第三届信用评级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章砚表示,国际评级机构可以促进市场信用风险的识别和揭示。当下,中国债券市场经常出现违约事件,违约的处置也更加市场化、法治化。在此背景下,信用评级机构的服务、专业能力和公信力关系着债券市场的下一步开放进程。国际投资人也很关注信用评级的服务,类似标普这样的信用评级机构会成为中国债券市场与海外投资人、海外发行人之间沟通的桥梁。

  外资评级机构进入将形成“鲇鱼效应”。东方金诚评级副总监俞春江表示,外资信用评级机构和国内信用评级机构的同台竞技,为国内信用评级持续提升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带来了新的压力和动力,预计国内信用评级机构将进入评级技术进步和评级服务质量提升的快车道,或将进一步发挥国内信用评级机构的本土化优势,同时建立面向境外投资者的评级服务体系,提升国内信用评级机构的国际化水平。

  章砚也认为,国际评级机构的作用会在磨合中逐步发挥出来,对于新进入中国市场的这些评级机构,有很多技术性工作要做,包括评级模型、框架、参数等一系列准备。在此过程中,他们会对中国市场有进一步的了解,也会推动国内评级业的规范发展。

  “预计其他国际信用评级机构也将陆续完成相应的程序。”俞春江认为,外资信用评级机构为国内债券市场提供信用评级服务,丰富了投资者的评级选择,也有利于吸引国际投资者进一步配置国内发行人所发行的债券,因而也是债券市场国际化的重要一步。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推进信用评级行业对外开放,支持更多具有国际影响力且符合条件的外资信用评级机构进入中国市场。(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陈果静)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