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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跨国公司服务一带一路有高招

2018-05-21 10:31:42  来源:国际商报  编辑:许炀  责编:韩东林

  “一带一路”建设在开创中国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的同时,也为中国跨国企业开展对外经贸合作指明了新方向。融入“一带一路”是中国跨国企业在更高水平参与国际竞争,实现转型升级的历史机遇。但由于“一带一路”沿线许多国家情况千差万别,政治、经济、社会环境差异巨大,“一带一路”既为中国跨国公司提供了广阔的合作前景与发展机会,也给中国企业带来许多风险,不但严重影响了企业自身的海外经营收益,也阻碍了中国对外开放的整体步伐,对深化“一带一路”建设具有十分不利的影响。日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发布的《中国跨国公司发展报告(2017)》为中国跨国公司更好地支持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提出若干政策建议。

  提升风险防控水平

  报告称,审视中国企业“走出去”的安全风险,全面增强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将有效提升“一带一路”建设的边际效益,保障“一带一路”建设的稳步推进。首先,“一带一路”区域既是地缘政治冲突的热点地带,也是全球主要政治力量角逐的焦点区域,因而政治风险被认为是中国企业开展“一带一路”经贸合作重要的限制因素。据中国与全球化智库发布的《中国企业国际化报告(2014)》蓝皮书显示,政治风险已成为中国企业国际化面临的主要风险。该蓝皮书分析了120起“走出去”失败案例,其中25%的案例失败是由政治原因所致。而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发布的《国家风险分析报告》中,通过对全球192个主权国家进行国家风险评级(分为1~9级),“一带一路”沿线涉及的国别,国家风险等级普遍分布在4~7级,区域风险较高,政治环境令人担忧。

  报告认为,面对这一境况,中国跨国公司首先应该做好政治风险的评估工作,评估可能导致投资损失的政治因素;同时,建立监控和预警系统,跟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政治形势变化,及时反馈,有效的监控系统能够使中国企业在政治风险到来之前采取措施,有效规避风险。此外,中国企业还可通过投保政治风险保险以及利用多边机构的担保服务对包括汇兑限制、战争、政治暴乱、政府违约等政治风险进行合理转移,以应对复杂多变的“一带一路”政治环境。其次,“一带一路”沿线各国自然条件与生态环境较为恶劣,缺乏治理的经验和技术,不但存在着较为严重的污染隐患,并且频发的自然灾害可能会影响到中国跨国公司的海外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同时为其竣工后的运营和维护工作带来了一定的挑战。鉴于此,报告认为中国企业应充分做好事前的环境调研,依靠多方资源,发挥政府和相关机构职能,完善环境预警机制和应急管理机制,并加强保险机制对风险的防范。再次,不同法律体系和社会背景使得沿线各国在外商投资、基础设施建设、招投标等方面法律法规差别较大,加之有些国家立法不够完备,法律条款经常修改,在执法力度上也常常对外国投资企业有所歧视,使得中国跨国企业在“一带一路”中面临着严重的法律风险。

  报告建议,中国企业应在充分了解东道国相关法律和政治环境、国外同类企业在东道国的成功经验和失败经历的基础上,制定一体化的海外投资风险防范方案。同时,依托国内外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及自身营销网络对信息的有效结合,构建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在保护企业的合法收益的同时,也为中国“一带一路”建设的实施提供经验借鉴。“我国跨国企业在对‘一带一路’开展合作之前,一定要进行深入细致的市场调研、环境评估和风险评估,充分了解合作目的国在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等多方面环境因素,科学计算投资成本和预期收益,制定谨慎而周密的合作策略,从而在实现企业国际竞争力有效提升的同时,为我国‘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安全保障。”

  发挥科技创新引领

  报告称,当前,“一带一路”建设对加强科技创新合作提出了紧迫需求,中国与不少沿线国家在发展需求和条件方面有很多共同之处,以创新推动经济增长动力的转换,成为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对未来发展方向的共识,并为双方的创新技术合作提供了广阔的前景。全面发挥科技创新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共享科技成果和创新发展经验,将成为中国跨国公司获取领先技术,持续增强相关领域竞争力的主要途径,同时也将成为促进“一带一路”共同繁荣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

  一方面,通过积极的技术对接与合作,我国企业的研发能力将显著提升,并有效带动区域整体产业的快速发展。如以色列是全球知名的创新国度,但其国内市场窄小,缺乏将高新科技产业化、规模化、商业化的土壤,而中国目前对创新、科技及产业转型升级需求十分大,亦有广阔的技术应用市场和资源。近年来,中国企业对以色列的技术投资十分活跃,2014年,百度、奇虎360等公司1.94亿美元共同投资以色列风投CarmelVentures,专注于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大数据、网络安全、金融科技等方向;2015年,腾讯和人人网等投资的以色列创投新贵Singulariteam,则主要关注物联网、机器人、金融科技、增强现实等;2016年至今,阿里巴巴投资的Twiggle、InfinityAR和Lumus,以及美的公司收购的Servotronix,亦分别涉及机器学习和自然语言处理、增强现实及机器人领域。深圳光启集团同样于2016年宣布在以色列设立国际创新基金,重点投资当地在识别、机器智能、增强现实等领域的公司。中以创新合作的不断深入不仅为以色列企业拓展中国市场业务开辟了渠道,也带动了中国跨国企业创新能力的显著提升,从而形成新的商业机会。

  另一方面,中国跨国企业应不断加强技术输出,在有效提升自身国际竞争水平的同时,填补国外技术空白,推动“一带一路”整体技术水平的跃升。如哈萨克斯坦由于经济实力较强,对中国技术需求远超资金需求,希望通过与中国企业以组建合资企业或联合开展技术研究的方式引进中国技术和资本;吉尔吉斯斯坦由于经济基础薄弱,对中国资金和技术同样需要;塔吉克斯坦在农产品深加工技术方面,乌兹别克斯坦在种植业、养殖业、饲料加工业、农业机械制造业等方面,土库曼斯坦在农业新品种引进、农业节水技术、太阳能技术等方面,都对中国企业的技术有较强的需求和合作愿望。“中国企业可充分利用该合作意愿,依托和中亚各国技术的互补性,通过大力加强技术输出,进一步开拓海外市场,并带动相应沿线国产业的转型升级,从而为推动‘一带一路’经济转型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技术创新环境。”

  提高金融保障能力

  报告建议,要全面提升中国跨国公司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金融保障能力。“一带一路”是一个复杂体系,在进一步打开了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潜在空间的同时,也对中国的金融服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金融支持促进沿线国合作共赢已成为了“一带一路”建设深化发展的关键所在,而对于我国的跨国企业来说,提升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金融保障能力,将有利于其海外经营的有序开展,从而对于稳健、高效地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进一步加快中国金融跨国企业在“一带一路”中的布局。虽然近年来中资银行明显加大了在“一带一路”市场的拓展力度,但随着国内“走出去”的企业越来越多,“走出去”的范围也越来越广,以当前金融机构海外布局的数量和服务能力而言,仍无法满足与日俱增的融资需求。跨境金融服务作为当前国内金融业务的全新増长点,其服务能力与金融机构的国际化经营水平密切相关。“为了有效破解我国企业海外的融资瓶颈,我国金融机构的国际化进程也应进一步加快,从而为我国跨国企业架设起通往‘一带一路’的资金桥梁。”

  第二,提升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水平。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离不开金融创新的支持,通过开展金融创新,中国金融机构将进一步撬动民间资金、社会资本与国际资本的全面参与,从而在满足跨国企业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的同时,也将有效弥补“一带一路”建设巨大的资金缺口。如近年来,中国互联网金融无论是在金融创新速度,还是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能力上都取得了重大突破,尤其是以P2P网贷系统平台、众筹、第三方支付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创新服务模式的发展,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小企业融资带来更多便利。与此同时,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已领先于世界,在“一带一路”政策引领下,将给众多金融创新停留在概念层次的沿线国家提供借鉴、复制的机会,从而为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第三,加快建立金融机构与“走出去”企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中国金融机构应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为“走出去”的国内企业提供差异化、专业化和综合化的金融服务,通过与客户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满足“走出去”企业综合金融需求的同时,又能拓展自身的客户资源及发挥专业优势,形成双赢的局面。“一带一路”建设的蓬勃开展需要持续建立健全多层次、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体系。通过加快“一带一路”布局,完善创新服务,加强合作力度,中国金融机构将更加广泛和深度地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大局,从而为提升“一带一路”金融服务能力作出应有的贡献。

  提高本土化经营水平

  报告称,中国跨国公司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营方式将是影响其海外战略是否能够成功的重要因素。根据现有中国跨国企业在对外投资的经营经验,可以通过提高本土化水平降低经营风险从而推动中国“一带一路”建设行稳致远。

  第一,尽量选择可靠的当地合作伙伴,解决经营中遇到的问题。“一带一路”沿线有的国家投资政策和产业政策易变,税务、司法、海关等执法机关随意性较大。因此,中国企业在开展国际合作时宜多选择合资方式,且要选择可靠的合作伙伴。当地可靠的合资方更熟悉本国情况,代表公司出面同政府有关部门交涉更有利于各类问题的顺利解决。如果中国企业设立独资企业,则应聘请有实力的顾问,帮助协调解决与各级政府部门和其他企业之间的相关事宜,从而提升经营效率,降低协调成本。

  第二,遵守当地法律,聘请当地有经验的律师为法律顾问。中国企业应该在涉及自身重要利益的经营环节上,提前注意利用法律手段保护合法权益。比如,就投资活动可能涉及的利润汇出、劳务许可、享受优惠政策等问题,应该在项目启动前,聘请当地有经验的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与当地合作伙伴明确协商,并争取写入投资协议。按照法律规定的正常程序办事,不轻信任何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

  第三,处理好与当地员工和工会的关系。中国企业投资与经营,应熟悉当地法律法规,尽量多聘用当地人员,妥善处理与当地员工和工会的关系,减少劳资纠纷。要严格遵守当地法律在员工雇佣、解聘、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规定,依法签订雇佣合同,足额发放员工工资和福利金,缴纳规定的社保费。最大限度地保证安全生产,对员工进行必要的技能培训。解聘员工时,要按雇佣合同规定处理。保持与工会组织必要的沟通,注意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进行必要的疏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积极发展与当地政府和议会的关系。中国企业不仅要与当地中央政府主管部门建立良好关系,还需要与议会、地方政府积极发展关系。了解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职责划分,关注议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及涉及外企经营的重要议题,与有影响力的议员保持沟通和交流。

  第五,尊重当地居民的风俗习惯,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报告认为,中国企业应了解和尊重被投资国的社会传统、文化背景等,处理好与当地居民的关系。通过赞助、支持和参与当地社会活动,提升中国企业海外形象,促进与当地社会的融合。中国企业还应积极参与当地环境保护、扶危济困、助学等公益事业和慈善事业,树立企业良好形象,提高当地社会对中国企业的认可度。要熟悉并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和宗教。尤其是在商务社交和企业工作安排方面,要注意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尊重各国的宗教信仰,以期获得当地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总之,不断提升中国跨国企业的本土化经营水平,将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中国企业与东道国社会与公共关系的融洽度,从而在改善企业海外经营环境的同时,为进一步挖掘“一带一路”合作潜力奠定基础。

  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力度

  “国际化复合型人才的匮乏已成为制约我国企业海外发展的重要瓶颈,也是阻碍‘一带一路’建设深化的关键问题。”报告称,由于中国企业开展海外经营起步较晚,企业对在国际市场上的经营与运作普遍缺乏经验,由此导致并购项目失败以及经营损失等案例不在少数。同时,中国会计师、律师、税务师等中介机构发展程度低,风险评估能力弱。而既通晓国际贸易、国际投资、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商事争端解决等专业知识,同时又具有优秀的外语表达能力的国际化高层次人才严重匮乏,从而导致了中国跨国企业国际化发展滞后,进而在一定程度上拖延了中国“一带一路”建设的步伐。

  一方面,调研数据显示,“走出去”企业的国际化人才培养主要方式有内部实践锻炼(占32%)、内部组织语言培训(占22%)、员工自学(占16%)、内部组织业务技能培训(占6%)、委托高校学历教育(占3%)、委托高校非学历培训(占3%)、与高校联合非学历培训(占6%)、与高校联合办学(占6%)、送出国学历教育或培训(占3%)、无任何培训(占3%)。数据分析表明中国“走出去”企业国际化人才培养以自我培养为主,而培养质量和数量远远不能满足企业发展战略需求。因此,中国企业应针对自身特点及需求,积极与高校及职业教育机构联手,对口培养既掌握专业技术及管理知识又熟悉国际惯例的复合型人才;同时借助高效平台,大力推动小语种人才的培养,以满足“一带一路”快速发展的需求,减少“走出去”企业的对外交流障碍。

  另一方面,伴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各国对人才的需求持续增强,加之国际人才发展的不平衡以及人才流动的不均衡,从而使得中国跨国公司面临着对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困境。为了打破当前国际化人才引进的各项束缚,中国企业应制定更加开放、更加均衡的引才政策,不断完善引进人才的保障机制,强化激励机制,从而拓宽对高层次海外人才引进渠道,形成高效快捷的引才模式。积极引进一批具有国际经营能力、熟悉国际运营模式的海外高端人才,充分利用其语言及经验优势,不断提升中国跨国企业人才队伍的整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从而在实现跨国公司国际化水平跃升的同时,加快中国“一带一路”建设的整体推进与深化落实。(何芬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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