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创业频道导航栏_fororder_WechatIMG203

    滚动   |   环球快讯   |   环球专访   |   政策解读   |   会员页面   

通关便利化促“一带一路”沿线贸易日渐活跃

2018-05-15 08:50:24  来源:经济参考报  编辑:许炀  责编:韩东林

  日前,第三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在西安举办。有来自国际商会、中国国内签证机构和所在地海关代表,国际物流企业等领域的专业人士表示,“一带一路”倡议发布五年以来,各国携手合作,持续推进通关便利化的工作已取得成效,丝路沿线贸易日渐活跃。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五年来,成果丰硕。目前已经有全球140多个国家和80多个国际组织积极参与和支持“一带一路”建设。2014年至2017年,中国对沿线国家投资累计超过600亿美元,并与沿线国家的贸易总额超过3万亿美元。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海关与贸易便利化委员会副主席敦忆岚说:“实践证明,‘一带一路’倡议正从理念转化为行动,从愿景转变为现实。”

  根据海关总署数据,2018年一季度,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总值1.86万亿元,增长12.9%,高出同期中国外贸整体增速3.5个百分点,占中国进出口总值的27.5%,比重提升0.9个百分点,其中出口1.03万亿元,增长10.8%,进口8292.3亿元,增长15.7%。

  除中国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都因倡议所带来的通关便利化而获益。国际商会世界商会联合会主任安东尼·帕克斯(Anthony Parkes)说,“‘一带一路’沿线的这些国家都是这一倡议的受益者,它们见证了经贸方面的便利和变化。”

  近年来,作为“一带一路”倡议和建设的重点内容,探索推动通关便利化、支持沿线贸易便利化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而对包括ATA单证册制度、AEO政策、FTA等制度的探索和运行,正为包括中国在内的不少企业提供了便利。

  大型综合物流企业,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吴学明称,近年来该公司承接了包括2018年平昌奥运会等多个大型展会报关工作。在其间,他深刻感受到ATA单证册制度独特的通关优势,节约了通关时间,提高了通关效率,增强了客户体验,为国际交流活动提供了坚实可靠的后勤保障。

  此外,一些地区还通过设立丝绸之路仲裁中心、布局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成立国际商协会组织等方式为企业提供各方面的对外交流合作的服务。

  “以全国来看,今年一季度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应用率已经达到50%,4月末达到了60%。进入5月以后,已经有十多个省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现了包括舱单申报、货物申报、企业咨询办理原产地证书、许可证申领、税费支付、出口退税申请等功能业务。”陕西省政府口岸办公室专职副主任陶绍卿说。

  中国报关协会副会长葛基中表示,通关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让外贸企业因为报关问题所出现的货物积压、费用上升等问题急剧减少。“外贸往来的流动自由得以加强,这也导致了数量的较快增长。”

  但葛基中同时认为,通关便利化的不断提升还需要企业的全力配合。“通关一体化后,所有的程序都电子化了。不少企业升级步伐小了,电子化程度没有跟上政府的步伐,便利化就没有体现出来。”他认为下一步“一带一路”通关便利化程度还会不断加快,各国经贸往来也会继续增强,这也需要中国企业积极提升自身业务素质,适应改革变化的节奏。

  丝绸之路国际商会主席吕建中说,在通关便利化之外,构建合作发展的格局还离不开相互连通,衔接流畅,运行高效的现代化基础设施。

  “当前,‘一带一路’跨境基础设施一体化,网络化程度实际上仍有所欠缺,已连接的设施还存在连而不通,通而不畅现象,加快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迫在眉睫。”吕建中说,“对此,丝绸之路国际商会目前也正积极与相关国家的政府、企业一道来推进机场、铁路、公路、管道、港口、通讯等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以突破人流、物流、信息流的瓶颈制约,形成互联互通的新格局。”(记者 薛天 张斌)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