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创业频道导航栏_fororder_WechatIMG203

    滚动   |   环球快讯   |   环球专访   |   政策解读   |   会员页面   

海关“预裁定” 提升进出口贸易可预期性

2018-05-10 08:50:47  来源:经济参考报  编辑:许炀  责编:韩东林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去年底实施以来,简化了通关流程,提高了通关效率,并帮助企业提前准确了解关税政策及涉税要素,有效评估交易成本,降低不合规申报的风险,进一步增强企业对进出口贸易活动的可预期性。

  根据《暂行办法》,企业可以根据业务情况向主管地海关申请归类、价格、原产地相关事项的预裁定。实施价格预裁定制度后,在货物实际进出口前,海关应申请人的申请,对其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相关要素和估价方法进行裁定,提高了企业申报的准确定、合规性,减轻通关压力,可有效提高进口环节的可预期性,便于企业实现物流各环节准确衔接。

  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荷兰皇家壳牌集团在中国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壳牌(中国)有限公司,迅速针对上述特许权使用费的认定问题向北京海关关税处提出了价格预裁定申请并及时获得了北京海关关税处就壳牌公司上述申请的预裁定。由于预裁定适用于所有关区,该公司在通关过程中如果受到特许权使用费的问询,就可以凭借预裁定迅速通关。壳牌公司负责人表示:“中国海关的预裁定制度可以在通关前由专业的审核机构就相关事项进行专业的认定,为企业通关的预测性、可确定性提供法律保障,有利于企业商业决策的前瞻性和业务运营的有效性。”(记者 陆敏 )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