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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铝箔案”终裁站不住脚

2018-03-07 17:21:35  来源:国际商报  编辑:许炀  责编:韩东林

  日前,美国商务部发布对中国铝箔产品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最终裁定。中国商务部贸易救济局局长王贺军就此发表谈话指出,从调查过程和结果看,美方依然罔顾世贸组织规则,严重损害了中国铝箔出口企业利益,中方对此表示强烈不满。

  业内人士认为,受钢铁和铝全球产能过剩、美国产业发展以及特朗普个人经历等因素影响,铝箔所属的钢铁和铝行业已经成为美国发起贸易救济的重点领域。但是,美国发起的铝箔“双反”案在法理和事实两个层面都站不住脚,中方应采取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铝业成“双反”重灾区

  2月27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对中国铝箔产品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最终裁定,对中国铝箔产品征收48.64%~106.09%的畸高反倾销税率,并征收17.16%~80.97%的高额反补贴税率。

  对此,王贺军指出,从调查过程和结果看,美方依然罔顾世贸组织规则,严重损害了中国铝箔出口企业利益,中方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在反倾销方面,美国商务部仍以其国内法为依据,继续认定中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采用“替代国”做法,认定中国铝箔产品低于市场公平价格;在反补贴方面,美国商务部人为地将中国原材料供应商、金融机构认定为“公共机构”,裁出了畸高税率。

  美国对华铝箔“双反”案发起于去年3月,成为2017年特朗普走马上任以来,美对中国出口产品发起的第一起贸易救济调查案件。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WTO研究院院长屠新泉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纵观这两年美国发起的贸易救济调查案件,钢铁和铝等相关产品是重灾区,主要有四大原因:一是钢铁和铝是全球产能过剩比较集中的领域;二是钢铁和铝本身周期性强,竞争比较激烈;三是在美国,钢铁和铝属于夕阳产业,竞争力逐渐下降;四是特朗普出身于建筑行业,与钢铁和铝相关生产企业和工会联系更为密切。

  铝箔广泛用作包装材料、电解电容器材料、绝热材料等,铝箔“双反”案已经影响中国企业对美国的出口,并且导致中国输美铝箔产品大幅下滑。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中国铝箔出口量为108万吨,其中对美出口量为16.9万吨。2017年,中国铝箔出口量达116.3万吨,但对美的出口量同比减少2万吨,下滑幅度为11.84%。

  维护中企合法权益

  屠新泉表示,在铝箔“双反”案中,美国在法理和事实两个层面都站不住脚。从法理上看,美国在铝箔“双反”案中使用了“替代国”做法,并将中国原材料供应商、金融机构认定为“公共机构”。根据《中国入世议定书》,“替代国”做法本身就应如期终止;在“公共机构”认定上,世贸组织已提出认定标准是“行使或被授予政府职权的实体”。事实上,中国和美国在铝箔行业处于不同的价值链上,有着不同的产业分工,片面指责中国铝箔对美国产业造成损害不符合事实。

  数据显示,2017年中国铝和铝材输美16.8亿美元,而美国2017年1月~10月整体进口额约为139亿美元,意味着中国出口至美国的铝和铝材仅占美国进口总额的10%左右,而铝箔在铝和铝材产品中的占比并不大。

  王贺军说,早在20多年前,美国铝企业主动退出附加值较低的铝箔生产,转而生产利润较高的铝材产品。美国铝箔产量的下降和市场份额的减少是美国企业的商业选择,并非由进口铝箔导致。

  “美方不合理地过度使用贸易救济措施,不仅无法实现美国铝箔产业的‘复兴’,反而将影响其国内就业,损害广大美国消费者的利益。”王贺军强调,对于美方的错误做法,中方将采取必要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参与铝箔“双反”案应诉的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磊表示,美国商务部的“双反”终裁结果,在45天后需要由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通过,但是要认定中国铝箔产业对美国国内产业“无损害”只存在理论上的可能性。

  屠新泉表示,中国除了要继续加快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终止“替代国”做法,还要就“公共机构”认定等问题继续诉诸世贸组织。(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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