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创业频道导航栏_fororder_WechatIMG203

    滚动   |   环球快讯   |   环球专访   |   政策解读   |   会员页面   

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扩大试点至13个省市

2017-07-21 09:19:35  来源:经济参考报  编辑:徐佳航   责编:许炀

  记者从海关总署获悉,在前期天津、浙江、福建、广东、重庆、陕西试点基础上,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扩大试点,新增北京、上海、山东、河南、湖南、贵州和新疆,试点地区覆盖13个省(市、自治区)。

  今年以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工作组加快推进“单一窗口”标准版建设和试点推广。根据《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框架意见》,标准版共包括9大基本功能。目前,货物申报、舱单申报、运输工具申报、企业资质、原产地证、许可证办理(农药进出口登记管理放行通知单、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等6大功能板块已完成建设,其余3项功能也将在9月底全面上线,届时标准版将覆盖口岸通关核心流程。

  据“单一窗口”建设工作组组长、海关总署党组成员、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主任张广志介绍,此次试点重点试功能、试性能、试质量、试问题、试机制,对标准版进行全面检验,为年底前实现全国推广打牢基础。通过“单一窗口”能够极大提高国际贸易供应链各参与方系统间的互联互通,进一步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口岸管理和服务机制,释放更大的改革红利。

  下一步,“单一窗口”建设将坚持目标导向、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持续围绕企业获得感深入推进和广泛开展建设,将港务、航务、税收、保险、金融机构等都纳入其中,逐步从口岸执法环节逐步覆盖至国际贸易全链条业务办理,真正让企业感到便利。(记者 陆敏)

分享到: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